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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 激情杀人

 火.. [复制链接]
myxiangshui 发表于 2011-3-23 1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3日上午,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药家鑫当庭表示后悔,其辩护律师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律师说,药家鑫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reless 发表于 2011-3-23 19: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我无知,第一次听说此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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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疯 发表于 2011-3-23 22: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念之差,足见其狠劲儿。多刀取命,更显其毒辣!

看来健全法制,是我国当下第一要务!不要给那些“二屄”律师玩弄辞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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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涵 发表于 2011-3-24 10: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激情杀人之一说?费解,那干脆都用这样的理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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