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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小尖再次出名:“新农村建设”项目里“蹦”出别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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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xiangshui 发表于 2009-12-9 22: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接到举报,称江苏省响水县小尖镇四丰村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进行房地产开发。

  11月23日,记者前往事发地现场进行调查。响水县小尖镇四丰村紧临响水县城,距城区约有5公里。

  记者在四丰村施工现场看到,一排排的别墅和多层住宅楼及门面房已经建成,还有部分工程正在热火朝天地建设。在204国道边的“四丰村民住房洽谈处”,“黄金(1139.80,-3.00,-0.26%)地段,独一无双,居住首选,超值回报”的宣传牌赫然醒目。

  记者从四丰村一曾上访未果的某村民处了解到,20多家被拆迁的宅基地腾出了40多亩地,加上水稻田100余亩,共计200余亩地被征用。

  在小尖镇政府,该镇党政办高庆虎主任告诉记者,关于四丰村占用良田建别墅的事他不知情。该镇政法委书记靳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8月份,四丰村有二十几户村民主动要求自建房屋,用地面积大约30多亩,绝对没有100多亩。”

  而记者在响水县委宣传部官方网站上看到了2008年9月1日发布的一段关于四丰村党总支书记蔡铁成的描述:“他牢牢把握新农村建设契机,想方设法建新村,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他积极着手实施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工程,在高速西延地段划出500亩土地,开发农民新居,着力将四丰村建设成为县城的后花园。”

  关于四丰新村工程的用地面积,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洪涛表示,那块地也就二三十亩。在记者的要求下,王洪涛和该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单立祥亲临施工现场后,仍然不能够给出一个具体的说法。王洪涛在施工现场拿出市局的任命文件表示,今年4月份刚刚分管这方面工作,有些情况不是很清楚。当记者提到“四丰村民住房洽谈处”公示的有关数据时,该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却说:“他们(指建设方)写的不算数,一切以国土部门的文件为准。”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就用地面积问题给出明确答复。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从四丰村被征地村民李付堂手里看到了十几户村民的房屋拆迁协议书。这份材料显示,拆迁方是2008年成立的四丰村新农村建设指挥部,李付堂所有的99.76平方米房屋面积被估价为45484元。

  在采访中,一位住在工地附近的村民表示,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就是政府低价从农民手中征走了土地,然后高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成别墅再卖钱。而政府出让给开发商的价格是每亩10多万元,可给他们的补偿款连同青苗每亩才1.64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新农村建设”这个词被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提到。四丰新村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到底有没有关系?记者查阅了苏政办发〔2009〕61号文件,小尖镇四丰村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2009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中。但是这个文件发于2009年5月6日,距四丰村2008年征地已近一年。

  记者就此事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采访,要求其提供四丰新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但该局却以宣传部统一口径和《以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提供。经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协调,响水县国土资源局最终接受了采访并做了解释,四丰新村工程是村民的自建房,且有审批手续。该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翻看了27份四丰村民提交的《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书》和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用地单位是响水县张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两万多平方米,与实际征用土地出入很大。而记者在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查询到,2009年11月5日,招标人响水县张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四丰新村二期工程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中标人为“江苏天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978426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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