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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响水县一居民非法电捕一公斤鱼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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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ess 发表于 2018-12-5 16: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3日,响水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与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联合查处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南河镇孙某某因非法电捕鱼被处罚3000元,并没收电捕工具。

  12月2日下午3点多钟,家住南河镇平建村的孙某某周末闲在家里没事,想到电捕鱼改善一下伙食,于是找来新购的麻鱼器和电瓶,开车来到附近的南潮河边非法电捕鱼。殊不知,刚捕不久,就被例行巡查的响水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民警随即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南河派出所经过与县渔政监督大队联合执法,决定对孙某某处罚现金3000元,并没收电捕工具。“电捕一公斤鱼,罚了3000元,教训真的深刻。”孙某某后悔不已。

  张茂华 记者 张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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