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7253|回复: 0

[新闻] 江苏立法禁烟场所吸烟者罚款50元

[复制链接]
52xs 发表于 2013-9-28 1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子晚报讯 9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这也意味着,禁烟场所,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掐灭;电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等九类公共场合禁烟;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可处50元罚款等正式入法了。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批准了《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条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我的响水 ( 苏ICP备1001156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20602000220号

GMT+8, 2024-5-19 09:46 , Processed in 0.07800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