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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工作需要,经江苏省响水县编制委员会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响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无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选调5名人员,其中4名从事侦查工作,男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性别不限。
7、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18时止;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可从响水检察网www.yanchengxs.jcy.gov.cn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信箱:xihaiwei26@163.com。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中附电子照片,另需将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司法考试证书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邮政编码224600。
2、资格审查。响水县组织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3、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司法考试证书等材料原件,综合文字人员需提供近期撰写的公文和发表的文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档案印章的复印件。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创新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序递补。
6、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进行公示。
7、调动。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非本县人员,由响水检察院提供食宿。
联系方式:响水县人民检察院0515-86685608、15261936868、15251005968。
本公告由响水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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