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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8月16日讯 8月10日受第11号台风“海葵”影响,响水县普降强暴雨,县城总降水量511mm,农村降雨量将近400mm,灾害造成我县城乡部分基本农田被淹,供水、电力、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遭到毁坏。 灾情发生后,该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防灾减灾和灾害管理职能,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员发动,积极应对,启动防台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专门成立了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和救灾抢险工作突击队,全力组织做好防台救灾各项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8月13号上午,该局紧急调用救灾储备物资,迅速组织人员从乐天玛特超市筹集大米30吨、棉被640、食用油5400斤等生活必需品,向灾区发放帐篷150顶,下拨救灾资金310万元,确保因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饮用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目前,全县受灾群众情绪稳定,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为确保救灾物资在第一时间运往各镇区,及时分发到各灾民手中,响水县民政局及时组织了3辆卡车分三组由民政局安排专人带队于8月13号将救灾物资迅速发放到各镇(区),然后由各镇区发放给受灾灾民,各镇区在物资发放过程中,同步建好台账,发放灾民救助卡。该局派工作组赴各镇区检查、督促救灾物资发放情况,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排。?
在救灾工作中,响水县民政局会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对救灾款物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重点都作了具体规定,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必须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社会化发放;将进一步强化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县监察、民政、财政等部门将在灾后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帐核算,切实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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