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231|回复: 0

[民生] 响水县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复制链接]
myxiangshui 发表于 2012-1-2 12: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年满60周岁 ,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55周岁至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己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保险待遇以及其他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养老待遇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本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参保人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我的响水 ( 苏ICP备1001156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20602000220号

GMT+8, 2024-5-8 06:51 , Processed in 0.10920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