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并经网络报道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经研究,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再排查。要在九月份调查了解基础上再次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政府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以上通知,希即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