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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关于开展响水县城春节期间市容秩序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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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ess 发表于 2020-1-13 09: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响水县城市规划和市容监察大队关于开展县城春节期间市容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了维护县城正常的市容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2020年春节前后县城区干净、整洁,我大队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实际要求,开展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1.任何经营门点的经营者(包括各类加工、修理)一律不得将商品、物品、加工工具、杂物和建筑物料放置门前,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擅自展示商品;
2.门前的树木禁止悬挂任何物品和晾晒衣物,禁止将污水、垃圾倾倒入树木绿化带内,严禁横穿绿化带;
3.门檐以下禁止设置广告、招牌、落地灯箱等,凡是需要更新、更换、修理、新上招牌、改变门点结构和门面装修的必须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沿街门店前非机动车辆一律车头统一朝外,整齐有序停放,车轮须与路牙垂直;
5.门店须使用透明胶带张贴春联,以便节后清理。
6.沿街门店必须自觉履行“门前四包”责任,保证门前卫生;

凡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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