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开展2018年度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论证工作,南京浦口区、高淳区、溧水区,无锡锡山区、宜兴市,徐州丰县,常州溧阳市,苏州吴中区、太仓市,南通港闸区、崇川区,盐城响水县,泰州高港区等13个县(市、区)均达标,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
至此,江苏省共有98个县(市、区)通过规范化论证,提前超额完成《江苏省“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90%的县(市、区)达到县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国家级、省级示范县100%通过复核”的规划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