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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阜宁县委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 按级别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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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ess 发表于 2013-5-17 14: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有网友上传一份落款为江苏阜宁县委办的通知文件。这份等级为“特急”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捐款,并按级别明确了捐款数额。阜宁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上述通知属实,但“这更多的是为了帮红会宣传‘博爱万人捐’活动”。数额“是原则上的,实际全凭自愿,红会没有强制捐款的要求”。

这份电头为“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的特急通知文件,被网友“盐城刺史”发在人民网江苏视窗。文件显示,为进一步弘扬红十字精神,提高红会救助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20期纪要精神,每年在5月世界红十字纪念日期间开展“博爱万人捐”活动。

文件要求“全县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阜各单位的干部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和驻阜部队(包括武警部队)官兵”为活动参与对象,同时动员干部职工“采取去零取整的方式捐赠一天的工资,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不少于200元,科级不少于150元,其他人员不少于100元”。文件下发的日期是5月6日。两天后,阜宁红十字会开展了“博爱万人捐”活动。

阜宁县红十字会“博爱万人捐”活动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证实,“县委文件我也看到了,这更多的是为了帮助宣传‘博爱万人捐’,上面规定的捐赠要求是原则上的,实际凭自愿”。
52xs 发表于 2013-5-18 07:4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盐城下辖东台市琼港镇中学官网转发的一则通知,2011年,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文要求,在当年的“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期间再次开展“博爱万人捐”活动。通知同样包括了“县处级以上干部(高级职称)150元、科级干部(中级职称)100元,其他人员50元”等字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52xs 发表于 2013-5-18 07:5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响水看来也不少人被捐了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52xs 发表于 2013-5-18 10:0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在2009年,盐城下属的响水县就已下发通知,“博爱万人捐”参与的对象是各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响各单位干部职工。依据是盐城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类似通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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